时间:2026-10-28 00:42:22 来源: 浏览|:16次
在汽车、工程机械、钢结构与家具等喷涂产线中,溶剂型油性漆的使用量仍然很大。这类油漆的过喷漆雾进入水帘柜与循环水后,若不及时破粘与分离,容易造成漆渣黏壁、喷嘴堵塞与循环水恶化。
漆雾凝聚剂 AB 剂正是针对这一环节研发的水处理药剂。
溶剂型油性漆以树脂、溶剂与助剂组成,黏性较强、分散稳定。漆雾被水帘捕捉后,会在循环水中形成细小而黏的漆粒,难以自然沉降。
若缺少合适的破粘药剂,漆粒会持续累积,附着在水泵、喷嘴与槽壁上。久而久之,循环水浊度上升,喷漆室空气质量也随之下降。
油性漆废水处理的重点,不是把油漆溶解,而是先用漆雾凝聚剂把漆雾黏性破坏,再让失去黏性的漆渣团聚并上浮,便于打捞与压滤。
SUMFLOC 漆雾凝聚剂 AB 剂采用双剂分工。A 剂作为消粘与破粘剂,先破坏漆雾的黏性并包裹漆粒;B 剂作为絮凝与上浮剂,把消粘后的漆渣絮凝成团并托举至水面。
常见 A 剂型号有 HN120A、520A、620A、720A、820A 等,分别匹配不同极性与类型的油漆。B 剂则以 20B 配合对应 A 剂使用,完成漆渣的凝聚与分离。
选型时,先按废水中油漆的类型确定 A 剂型号,再结合落漆量与水槽体积配比 20B。具体型号与油漆类型的对应,以 SUMFLOC 出厂选型表或现场小试为准。
在典型参考范围内,A 剂按循环水体积投加约为 80 至 150 ppm,B 剂约为 40 至 80 ppm;若按落漆量估算,A 剂约为落漆量的一成到一成半。A 剂与 B 剂的配比通常约为 1 比 0.5 至 1。
循环水 pH 窗口建议维持在 7.5 至 9.0,油性漆偏向 8 至 9 的弱碱区间,更利于 A 剂破粘。水温在 5 至 40 摄氏度的常温范围即可,冬季活性略降,可适当增量。
投加点位同样关键。A 剂应在水帘或文丘里回水前先投加破粘,B 剂在凝聚槽出口滞后投加。两剂严禁提前混合稀释,否则会相互抵消作用。漆雾凝聚剂的分步投加,是稳定出渣的前提。
溶剂型油性漆涵盖环氧、聚氨酯、丙烯酸、硝基、醇酸等多种树脂,极性差异明显。通常,极性较强或黏性较大的树脂,需要破粘强度更高的 A 剂型号。
例如环氧与聚氨酯漆膜致密、黏性大,现场多以 620A、720A、820A 等较强破粘型号应对;丙烯酸与醇酸等树脂,可结合落漆量与水质在 520A、620A 间选取。
硝基漆干燥快、漆雾细碎,重点在于 A 剂破粘的充分性与 B 剂的上浮配合。无论哪种树脂,漆雾凝聚剂的末了型号与配比,都建议以烧杯小试验证后再量产。
良好运行下,漆渣上浮率可达九成以上,循环水悬浮物与 化学需氧量 同步得到削减,换水周期在药剂维护下可明显延长。日常应固定巡检 A、B 剂投加量与循环水 pH。
常见误区之一是两剂一起配制。A 剂与 B 剂若提前混合,会失去漆雾凝聚剂分步破粘与絮凝的协同效果,导致漆渣不凝聚。
另一个误区是凭经验随意增量。过量投加会使絮体细碎、出水发粘;投加不足则漆渣黏壁、喷嘴堵塞。遇到异常,宜先查 A、B 配比、投加点与循环水酸碱度,再作调整。
溶剂型油性漆废水的稳定处理,关键在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分步协同:A 剂先行破粘,B 剂随后絮凝上浮。
结合 80 至 150 ppm 与 40 至 80 ppm 的典型投加区间、7.5 至 9.0 的 pH 窗口,以及按油漆类型选定 A 剂型号,现场通常可以获得较优的漆渣分离效果。
具体型号与投加比例,仍以 SUMFLOC 出厂选型表和现场小试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