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

使用 AB 剂处理油漆废水

时间:2024-12-24 16:28:35 来源: 浏览|:77次

使用 AB 剂处理油漆废水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:
  1. 检测废水性质:在处理前,要先检测油漆废水的基本性质,如 pH 值、油漆种类和浓度等。这有助于确定 AB 剂的合适用量,因为不同的油漆成分和废水酸碱度会影响药剂的处理效果。比如,如果废水的 pH 值过高或过低,可能需要先调节 pH 值到合适范围,一般来说 AB 剂在接近中性的环境下效果较好。
  1. 添加 A 剂:A 剂主要起凝聚作用。按照一定的比例将 A 剂加入油漆废水中,这个比例通常根据废水的含漆量来确定,一般是在每吨废水添加 0.2 - 1 千克 A 剂。并且要通过搅拌等方式让 A 剂和废水充分混合,使废水中的油漆颗粒能够在 A 剂的作用下开始凝聚。搅拌时间可以控制在 10 - 30 分钟,搅拌速度适中,避免过于剧烈而破坏凝聚效果。
  1. 添加 B 剂:B 剂主要起絮凝作用。在 A 剂充分反应后,加入 B 剂,B 剂的加入量通常是 A 剂的 1/2 - 1/3 左右。加入后继续搅拌,让 B 剂促使已经凝聚的油漆颗粒进一步絮凝变大,便于后续的沉淀或气浮分离。搅拌时间大概 5 - 15 分钟。
  1. 沉淀或气浮分离:经过 AB 剂处理后的废水,让其进入沉淀或气浮设备。如果是沉淀法,就是让絮凝后的油漆颗粒在重力作用下沉淀到水底,沉淀时间可能需要 1 - 3 小时;如果是气浮法,通过向水中注入微小气泡,使絮凝物附着在气泡上上浮到水面,然后将上浮的漆渣刮除,气浮分离过程一般在 30 - 60 分钟左右。
  1. 水质检测与调整:分离出漆渣后,检测处理后废水的水质,看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或者循环使用的要求。如果没有达标,可能需要再次进行处理,或者调整 AB 剂的用量和处理条件。

推荐产品

Recommended
more >
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污水选型 新闻中心 合作伙伴 销售网络 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电话:13915412606

传真:0512-66833792

邮箱:haonuo12@163.com

地址:苏州市相城区城通路66号

微信官方

Copyright © 2005-2021 苏州昊诺工贸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
苏ICP备12053904号-8

技术支持:网站建设